zhengwei0001 发表于 2019-3-30 23:11:59

永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永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9-03-29
受湖南省永州市中心医院 的委托,对永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永州市中心医院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项目第二次
(2)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YB-YZCG-20190302
(3)采购 最低限价 :¥ 12 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
(4)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不是三合一的证件则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要求投标人提供 2017或2018年度 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①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半年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半年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或者近半年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近半年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4、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 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 ( 原件 )
2.2 投标代表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非法人代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投标代表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文件) 请于2019年3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30时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持 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委托人社保证明 )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9年4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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