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版)
本帖最后由 lican628 于 2009-2-22 09:02 编辑简介: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
[ 本帖最后由 lican628 于 2008-12-15 09:12 编辑 ] 好资料,谢谢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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