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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且看一个真正的售电市场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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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0 14: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极星配售电网讯:昨日,中澳两国代表在悉尼就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互换两国外交照会,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正式签署。

澳大利亚在售电侧集聚了多年的经验和成果,也具有大量的电力服务公司,这些都将对中国售电市场产生一定裨益。

自上世纪80年代自由化浪潮席卷全球以来,大一统的电力工业模式在各国都不同程度的经历了市场化的冲击。特别是盎格鲁撒克逊体系国家最为出类拔萃——英美澳加以及阿根廷等国更是在电力市场化的方向上迈开了大踏步的改革进程。

盎格鲁撒克逊体系国家30多年的电力市场化实践在全球产生了巨大影响。大致而言,英美澳等国的市场化改革都是成功的。

澳大利亚的电力市场化改革可追溯至20多年前,可谓与英美加同时。其采取的改革步骤是对发、输、配、零售等多个环节进行市场化重构,逐渐形成了覆盖东部六州/领地的国家电力市场(NEM)、西澳大利亚电力市场、北领地电力市场等三个互相独立的电力市场,并相应的配备了各自的上层监管机构。其中,电力零售端的改革是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改革中的重要一步。

澳大利亚电力零售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引入自由竞争,打破原先电力公司对零售侧的垄断,通过赋予终端用户对零售商的自由选择权,倒逼零售商降低电价和提高服务质量。澳大利亚零售市场大体上处于一个良性竞争的格局,不存在明显的垄断。

从大一统的体制向市场化的体制转轨,价格机制的形成是关键,也是核心。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力工业的市场化也就是电价体制的市场化,电力体制改革也就是电价体制改革。虽然澳大利亚电力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监管规则仍然在不断的修正中,但目前来看电价都已实现了市场化。电价根据供求关系自由浮动,市场中各个利益主体均可自由转换购售电合同。同时,市场化之后的电价体制带来新的竞争规则,激发一些新的问题,对电力监管当局带来持续的考验。

由于售电改革直接关系到终端用户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现问题,容易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澳大利亚在放开售电侧市场时,采取的是先放开工商业用户,再逐步放开居民用户的分步走的策略。在具体操作时,一般先由原有的垂直一体化电力公司的市场部门分拆出托底性质的售电公司,保证对终端用户的电力供应,再逐步放开用户的选择权,从而确保改革过程中的平稳过渡。



阅读全文:http://psd.bjx.com.cn/html/20151210/6901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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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19 10: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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