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885|回复: 0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31 22: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
招标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资金来源: 其它

1、采购公告内容: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2项目概况
1.2.1 项目编号:ZFTC2017-06157
1.2.2 磋商内容:为了更好地保证师生饮食卫生安全,丰富膳食品种,提高饭菜质量,优化就餐环境,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师生生活水平,现对学校莲华校区一楼食堂、二楼食堂、三楼食堂、清真食堂进行承包经营(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标段
地点
经营面积
经营要求
A、莲华校区一楼食堂
2000M2
基本伙食、特色小吃
B、莲华校区二楼食堂
1700M2
基本伙食、特色小吃
C、莲华校区三楼食堂
2000M2
基本伙食、特色小吃
D、莲华校区清真食堂
300M2
基本伙食、特色小吃
1.2.3 承包期:三年(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约定),合同一年一签,年度综合考评不合格或出现不能再续约情况的,学校有权不再续签。
1.2.4 承包地点:莲华校区一楼食堂、二楼食堂、三楼食堂、清真食堂。
1.2.5 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报四个标段,一、二只可独立成交,也可以与三楼联合中标,清真食堂的经营者必须是回族。
1.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3.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经营许可,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内容;
1.3.3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
1.3.4 清真食堂经营者,严格按照《云南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每年按要求进行年检合格;
1.3.5人员要求:有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服务队伍,工作人员具有餐饮服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健康、体验合格证;等级厨师或资质厨师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明。清真食堂的全部人员均为回族;
1.3.6信誉要求:无不良记录,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无重大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事故;在过去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7其他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支持并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
1.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2.1请供应商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复印件)或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D标段投标人还应提供昆明市清真食品准营证原件(复印件),企业投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体经营户投标: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留置备查。
2.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4日09:30时。
3.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力建设网站 ( 苏ICP备16030970号-1 )|网站地图

GMT+8, 2024-5-5 12:45 , Processed in 0.19542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