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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东区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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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31 23: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东区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 2017-07-31
受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的委托,,对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东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实施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东区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BKDTJZB-2017-0016
二、项目概况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目前在校师生人数约8000人,学院现有3个食堂,分别为第一食堂、东区食堂(2、3食堂),总面积共计9678.1平方米,其中一食堂面积为4319.11平方米,东区食堂面积为5358.99平方米。根据学院的发展需要,为适应新的形势,丰富饮食品种,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现决定将东区食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委托经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要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或大型企业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6.食堂负责人要具有与其餐饮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备2年以上高校或大型企业餐饮管理工作经验。
7.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本项目规模及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近3年至今的成功案例,并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合同复印件。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8.按照市教委(津教委【2012】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 餐饮企业准入条件 、 餐饮企业准入程序
规定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承认并遵守天津市教委相关合同范本。
9.投标人须严格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餐饮企业相关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事经营活动。
10.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1.满足本项目项目需求书中要求内容。(项目需求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取得方式:邮件发送。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 工
联系电话:18096405707
邮    箱:180964057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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