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483|回复: 0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6 07: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标准
标准编号: GB 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2-1
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文件格式: PDF
本帖最后由 bdyxzx 于 2009-9-28 19:53 编辑

替代情况:  替代GB 5226.1-2002
标准简介:
GB5226的本部分适用于机械(包括协同工作的一组机械)的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设备及系
统,而不适用于手提工作式机械。
注1:本部分是通用标准,不限制或阻碍技术进步。
注2:本部分中的电气一词包括电气、电子和可编程序电子三方面(如电气设备是指电气设备、电子设备和可编程
序电子设备)。
注3:就本部分而言,人(Person)一词泛指任何个人包括受用户或其代理指派、使用和管理上述机械的人。
本部分所论及的设备是从机械电气设备的电源引入处开始的(见5.1)。
本部分适用的电气设备或电气设备部件,其标称电压不超过1000Va.c或1500Vd.c,额定频率不超过200Hz。
本部分不包括所有技术要求(如防护、联锁或控制),这些要求是其他标准或规则为保障人身免遭非电气伤害所需要的。对有特殊要求的各种类型机械对安全性可提出特殊要求。
本部分具体适用于(但不限于)3.35所定义的机械电气设备。
本部分未规定下述机械电气设备的附加和特殊技术要求:
---露天(即建筑物或其他防护结构的外部)机械;
---使用、处理或生产易爆材料(如油漆或锯末)的机械;
---易爆易燃环境中使用的机械;
---当加工或使用某种材料时会产生特殊风险的机械;
---矿山机械;
---缝纫机、缝制单元和缝制系统(包括在GB5226.4中);
---起重机械(包括在GB5226.2中)。
直接用电能作为加工手段的动力电路不属于GB5226本部分的范围。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力建设网站 ( 苏ICP备16030970号-1 )|网站地图

GMT+8, 2024-5-13 01:25 , Processed in 0.199897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