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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论文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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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1 15: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为了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科技兴业,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科学技术论文创作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奖励.

二、 公司设立优秀论文奖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是公司论文奖励的最高评审机构,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

三、 评委会的职责 : 1、评委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科技论文的评审工作;2、解决评审中出现有关的问题;3、对完善奖励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四、 公司设立下列优秀论文奖 : 1、技术创新奖;2、优秀管理论文奖;3、科技攻关奖。

五、 优秀论文奖的设置 : 1、奖励用于推广先进科技成果,完成科技攻关、创新的人员;2、技术创新奖授予在施工生产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改进施工方法、提高工艺质量、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创造性的创作者; 3、优秀管理论文奖授予对改进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重大促进作用、经实施已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作者; 4、科技攻关奖授予在施工生产中解决重大技术攻关问题、能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创作者。

六、 优秀论文奖的评审与授予 : 1、优秀论文评审每年进行一次;2、优秀论文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4个等级;3、论文评审工作分为初审和终审。 1)初审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组织,以会议讨论、表决的形式进行,评审结果分为“参评”、“不授”两种意见。已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可不经初审直接作为“参评”作品进入终审; 2)经初审后的“参评”论文由工程管理部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终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含三分之二)评委会成员参加,否则结果无效; 4、评审实行回避制度,论文创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成员参加评审工作;5、论文评审接受职工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论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1)、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2)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若本人不愿公开姓名的,同时应当在异议材料中说明;3)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的公章;4)办公室在接到异议材料后,应当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查,证据充分的应予受理。

七、 奖励 : 1、 评委会根据评审结果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获奖人选、奖励种类及等级。2、获奖的优秀论文由办公室签署并颁发证书(一、二等)和奖金。3、获奖的论文由办公室向有关刊物推荐发表或参加外部评选活动,如经选用或获奖,公司将发给同等金额的奖金。

八、 其他 : 1、剽窃、侵夺他人科技成果的,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的,由办公室上报评委会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 2、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骗取奖励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或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3、参予评审活动的有关工作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附件:优秀论文推荐表 :

[ 本帖最后由 亚能电力 于 2008-8-19 21: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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