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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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阳江上游一座水电站擅自蓄水,导致宣城市城区30万用户供水中断,昨日宣城市政府新闻办对外发布,宣城市监察局对12月16日发生的宣城全城停水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5名政府官员作出处理。 12月15日12:00左右,因水阳江玉山取水口上游的杨村水电站蓄水,导致河道基本断流,取水口不能正常取水。出现水位异常后,宣城市水务公司玉山取水口泵站管理人员,没及时报告主管部门。经督促,杨村水电站于16日凌晨1时许开闸放水,但督查人员离开不久,杨村水电站又擅自停止放水,造成玉山取水口水源无法及时补水,继而引发城区大面积停水。 宣城市监察局调查认定,“12.16”停水事件,是因杨村水电站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擅自截流蓄水影响下游取水口供水;市水务公司对取水口水位异常情况重视不够,预警及应急措施不力,停水信息发布不及时;相关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 宣城市监察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在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宣城市住建委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舒宝林、宣州区水务局水电工程管理所所长汪清华,分别给予记过处分;对在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宣城市住建委总工程师袁忠国、宣州区水务局局长朱跃明、宣州区水务局副局长魏取宝予以问责,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并责令向市、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