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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监理改革文章一:在行政体制改革对建设监理行业发展影响交流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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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1 09: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行政体制改革对建设监理行业发展影响交流会上的发言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安排,我代表工业部门20家建设监理协会(分会、委员会),向大家汇报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工业部门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的相关情况。

工业部门20家建设监理协会(分会、委员会),是由原来隶属国务院部委、央企、解放军组建的行业社团组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开展《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和对策研究》布置后,我们立即成立了课题调研工作小组,铁道、电力、水电监理行业协会(分会)为课题研究组长单位。工业部门20家监理协会(分会、委员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建言 献策。许多会长、秘书长、专业委员会主任亲自参加调研、联络协调、拟定提纲、撰写报告等工作。

课题研究,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指导,调查总结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发展历程、经验和问题,针对工业部门监理行业业务及其管理特点,分析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工业部门建设监理工作的影响,提出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对这一制度改革的对策,推进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课题研究期间,我们组织走访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行业协会,了解国家改革社团管理的形势、行业协会发展前景,对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应对措施。向20家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协会(分会、委员会)涉及2713家监理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问卷调查,召开了6次不同层次的有60多人次参加的研讨座谈会,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研究梳理归纳,形成了“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和对策研究”工业部门分报告。7月19至20日,课题组召开有专家、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协会(分会、委员会)负责同志共31人参加的课题成果评审会议,认真听取了专家、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协会(分会、委员会)负责同志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课题研究报告。

课题研究,得到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指导和帮助。在课题研究动员会上,修璐、王学军副会长做了讲话。修璐副会长两次听取课题研究的汇报,给思路,提要求,指方向。课题评审时,修副会长亲自到会指导。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事业发展部经常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帮助我们解决实际问题,做了许多组织、协调、沟通等方面工作。这些,为我们课题研究发挥了重要的把关定向和有力的指导作用。

下面,我汇报以下几个情况。

一、关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趋势

为了使课题研究能够有较高的立意,把握好研究方向,我们从以下五个方面分析和判断,概括为“五化”。

(一)经济体制市场化。首先,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其次,市场体系统一开放。三是市场决定价格体系。。

(二)市场规则透明化。一是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二是公正统一的市场监管。三是公平统一的信息平台。

(三)政府职能宏观化。一是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二是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

(四)企业地位主体化。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二是企业的自主性增强。三是企业设立的条件宽松。

(五)协会作用明朗化。一是国家提出社团组织要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二是理顺关系优化结构。三是承上启下作用凸显。

由于这个问题不作为重点汇报,只是点个题目。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09:43: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关于工业部门项目建设监理发展的现状
(一)工业部门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基本情况
工业部门监理工作发展过程。工业部门项目建设监理制度建立,先后经历了试点、发展和全面推行阶段。1984年以前,基本上由部委按工程建设需要组建“指挥部”“筹建组”“领导小组”等模式,进行工程建设。1984年,我国开始引进世行贷款,在水电、交通工程项目建设中引进了国际工程咨询代表业主对承建合同进行现场综合监督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益,由此进入了最早的监理制度试点工作。1989年,工业部门能源、交通、水电、公路等系统开始进行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20个工业交通部门。从1996年之后,工业部门全部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外资和中外合资项目,全部实行建设监理制度。随着国家行政体制的改革逐步深入,原有多数工业部门的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或合并,将部分行业的管理职能或业务由相应的专业行业协会承担,并且已脱离了相应专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成为独立法人的社会团体。有的行业协会依然属相应专业的政府部门直接领导管理,政府的色彩浓厚些,作用发挥受到限制。
工业部门监理行业类别。2012年监理统计资料表明,工业部门20家协会(分会)由1047家监理企业组成,占全国总数的15.9%,综合级资质占总数的66.3%,监理从业人员约占全国总数的45%,注册监理工程师约占行业从业人员20%。另有交通、水利等部门管理的监理企业没有完全统计在内。工业部门监理组织有三类情况,中字头的一级协会2家;隶属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分会5家、行业勘察设计协会的监理委员会(分会)3家、行业工程(建设)协会的监理委员会(分会)7家、行业建筑业(建设企业)协会的监理委员会2家。
工业部门监理企业资质。鉴于工业建设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特点,工业部门监理企业在持有住建部颁发资质的同时,还必须持有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企业资质。工业部门甲级以上监理企业大多出身于设计院和科研机构,借助其母体的技术综合优势,监理业务已经从其本部门的监理工程专业不断向其他工程专业拓展。
工业部门监理人员资格。目前工业监理咨询行业监理工程师持有证书情况,基本形成注册与市场化两种方式的管理。其中行政许可审批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部门有:住建部、质监总局、铁道、交通、水利、工信部门,并颁发证书;通过市场化管理方式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有环保、铁道、交通电力、冶金等,持有这些证书在招投标中和监理岗位执业中均发挥重要的作用。此外,还有很多持有原各工业部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的人员,依然在工业建设项目中从事监理工作,而且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工业部门监理咨询服务取费。目前工业建设项目在监理咨询服务取费方面存在两种现象,一是大型工业建设项目投资额大,但是设备采购费所占的比例较高,监理服务取费计费额过低;再者,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和技术复杂性等,工业建设项目一般远离中心城市,环境恶劣、条件艰苦,进出场费用及管理成本费用投入较高,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颁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标准较低,企业利润和职工收入受到限制;二是由于政府部门对市场行后期监管不够,造成市场竞争价格混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使得监理人员的收入差距加大。
工业项目监理的特点。一是建设规模较大、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建设施工技术必须适应工业生产工艺的进步,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有较大的份额,对GDP的增长贡献较大。还有部分企业担负国家军事、国防建设的重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更有一些系为涉密项目,往往处于高保密状态,一般的监理企业很难承接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二是工业建设项目分布地域广,建设条件差,工期较长,多数项目的地理位置较为偏僻边远,企业的服务成本支出大。三是项目建设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均较复杂,建设过程中的任何差错都会产生不可预测的后果,危及国家安全,并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的正常秩序。监理企业的社会责任在监理服务范围占有较大的比例。
工业项目监理服务方式。工业建设行业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通常为自管、总包、代建和全过程管理等。在开展服务模式上也在出现变化,多数工业监理咨询企业以监理服务为主,而部分有实力、服务质量好的监理企业已进入了项目管理的行业。
(二)监理服务在工业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作用
工业部门建设项目监理成长发展20多年,正是我国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各监理企业苦练内功,把握大局,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在工程项目技术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工业监理行业培育出一批建设监理骨干企业。工业部门的绝大多数监理企业生于国家级工业设计院、研究所,具有较强的技术和管理实力,在建设监理体制改革的大潮中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我们监理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较弱小企业已经自行注销或者转行。2012年的统计公报说明:监理企业收入全国前百名企业中,工业部门监理企业占51席位;全国89家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中,工业部门监理企业占20席位。
2、基本形成了工业建设项目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自从实行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国家及工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针对性、专业性很强,对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推行,规范管理监理市场和监理服务,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
3、建设监理改善我国投资环境和市场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大型水电、能源、交通等工业工程建设项目引进国外资金,应世行等贷款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率先采用了“业主—‘工程师’(即建设监理)—承包商”的建设管理模式,创造了工期、劳动生产率、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国内新纪录。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建设监理将封闭型的自营制项目管理方式,向开放型、社会化、专业化项目管理制度转化,形成新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有利于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满足了投资者对工程技术服务的社会需求,有利于建立新的建设市场机制。
4、促进了建设管理目标的实现。实行项目监理制度,监理企业在建设管理中,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工期、投资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促使合同双方顺利履约,推进了建设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5、提高了工程质量,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大型工业工程建设大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严把质量关,成为工程质量的卫士,确保了工程质量;监理企业准确理解贯彻设计意图,协调施工方共商施工工艺,控制工艺流程,精细施工,以优良的工程质量,实现建设项目的生产运行功能目标;监理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实行现场安全预防预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成为工程安全的守护者,减少了安全责任事故。
6、推动了工业技术进步。工业部门项目建设中,新设备、新工艺提出新的建筑工艺要求,施工前研究、理解设计意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监控现场施工工艺试验;施工过程中,与设计、承建方共同协作,严控施工工艺,及时发现问题,共同研究对策,确保实现建设项目的投产运行。涌现出一批世界第一和世界级的建设项目:高速铁路,三峡工程、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高速公路、铁路,世界第一高坝、世界最长输水隧洞、世界最长超高压输电线路等等,创造了业绩,推动了工业部门技术进步。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09: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工业部门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工业行业监理企业作为工程建设重要的一方,在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诸如法规不完善、多种资质并存管理、招标不规范、低价恶性竞争,取费标准过低等,影响了监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1、监理企业资质与市场需求不匹配。建设领域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有的专业之间差异与安全风险较大。政府主管部门将行政审批的监理企业资质营业范围划分为14个类别,不能充分反映监理企业的专业特长与能力,使得投资主体对监理企业的专业能力认定较为困惑,行政审批的监理企业资质与实际市场需求不匹配。
2、注册监理工程师能力素质与市场不匹配。目前工业部门监理人员约占全国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数量45%,注册监理工程师约占行业从业人员的20%。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主要原因:一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设置基本与企业获取监理企业资质的范围相对应,与本人所学或所从事的工作专业方面存在差距;二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时注册专业是根据企业申报,按照所学或职称相近专业而确定,没有从事专业的能力考核标准;三是企业对于行政审批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员数量的确定,主要以满足建设行政审批监理企业资质的需要为标准,并未从实际工作需要人员数量方面督促从业人员参加考试;四是多数的从业人员没有感到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影响自己的从业;五是一些注册监理工程师在取得注册资格后,并未从事相应的工作,而是以寻租的方式迎合企业急于获得行政审批资质的需要。
3、政府监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与完善,政府的监管职能已不能通过资质审批实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监理企业资质,还应提供相应监督管理的责任,但在实际情况有的监理企业一旦取得企业资质,就离开了政府监管的视线;出现了资质挂靠、个人资格证书买卖等行为。在安全方面,监理在工作中遇到责任权利不对等以及缺乏执法能力等问题,监理相应的政府管理部门也没有采取具有实际效力的办法,督促和帮助监理企业提高和加强管理;监理取费标准的实施中,尽管有《价格法》、《反不当竞争法》、《招投标法》等法律以及监理取费政府指导价,在实际招投标中,低价中标、“阴阳合同”等现象,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很好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管理市场,使得就国家的法规无法实现其应由的作用。
4、监理工作的合同责任难以兑现。有些业主无视合同文件的存在,依据其经营管理的需要,随意向监理、施工等方提出各种要求,甚至越俎代庖替代监理履行职责,颠覆了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造成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赋予监理的权力和责任大打折扣,难以兑现监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现场监理工程师逐渐沦为施工单位的施工员和质检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有些大型国企的重组改革,一些监理企业与设计、施工企业同属某个建设集团公司,当这些企业参加同一工程项目建设时,有碍于其发挥独立、公正的监理作用。
5、监理服务报酬难以维持正常的监理业务。政府部门出台的政府指导价的初衷是推动监理行业的规范发展,由于投资主体与监理企业体制构成影响着企业成本的构成等诸多因素,参与建设的各方,相继压低价格,政府的监管职能没有体现,带来的监理的价值无法实现。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特点和技术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对监理企业的倚重程度较高,要求监理企业的投入较大,监理人员的配备必须满足合同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督需要。成本均非常高,按670号文的标准取费难以维持现场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别是一些非监理企业因素造成的成本增加,未能得到补偿,加大了企业负担。
6、条块分割、地方保护阻碍监理企业的发展。工业建设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建设单位往往是面向全国招标,故此,工业部门监理企业必须跨地区开展业务活动。但是,每到一地必须按照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办理重新注册,甚至必须设立分公司方能投标,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有些企业因不能及时注册或办理设立分公司的手续而失掉了投标机会。企业资质是目前进入市场的惟一门槛。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控制着不同专业的监理企业资质。工业监理企业为承接和完成工业建设项目监理就必须获取足够类别的监理企业资质。每个监理企业必须斥巨资设专职人员常年负责申办、维护企业资质和个人资质。这种条块分割管理阻碍了监理企业发展经营。
三、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工业部门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
我们认为,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国家整体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对监理工作有积极促进的一面也有对工作影响的一面,我们要认真把握,趋利避害,促进监理企业健康发展。
(一)对工业部门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未来发展的影响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投资体制的多元化,将对建设工程管理体制产生深刻的影响。建设工程管理体制和监理行业必将随着建设工程投资体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变革。工程项目参建方是多种结构组成的,不再仅仅是传统的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和重大设备供应方组成,可能会出现只有投资方和项目建设总承包方,或者是投资方、项目管理方和施工承包方等形式,完全由投资方的需求确定。
(二)对工程监理行业定位与工程监理制度的影响
引进世行、亚行贷款及海外资金开展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改变了自建、自管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催生了工程监理制度。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动了经济建设的大发展,减少了外资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入,投资方对建设监理的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监理服务的核心内容逐步演变为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多元化投资体制强调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风险。投资方对建设项目管理的需求决定着监理行业的定性与定位,监理行业会向承担建设项目管理任务的发展,监理工程师可能会成为项目管理方的成员,也有可能成为投资方的雇员。在国家投资占绝对主体地位的项目中,建设监理的定位依然是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和项目投资效益。
(三)对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影响
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强制监理范围和强制招标的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等系列措施的实施等措施都需要依法进行。作为专业性强、规模大的工业基础建设领域,投资主体将向多元化进展,导致建设项目类型多元化,企业经济类型多样化,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范围重组,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出现了很多不适宜的内容,通用的法律法规与针对工业部门的法规相悖的现象,必须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订。建设投资方(项目法人)已经不能无法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工作。
(四)对工程监理企业地位与发展战略的影响
工程监理业务在大型企业集团营业收入的份额仅占很少一部分,在集团内部的地位不高,类似的改革会对监理企业在集团内部的地位和自身发展战略、远景规划产生很大的影响。处于弱势的监理企业大军中,工业部门的监理企业所占的比例不大,但由于这些监理企业大多出身于原工业部委下属的设计科研机构,企业的素质、专业和管理水平均为各工业领域中领军企业。建设市场管理体制的改革会推进这些企业向更高端发展,向工程项目管理和其他领域拓展。而少部分监理企业会面临着经营上的暂时困难。
(五)对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与结构及市场管理制度的影响。
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与正确定位则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使政府职能由行政管制型、经济建设型逐步向公共服务型转变。因此从两个方面分析监理行业与行政体制改革的关系,一是站在习惯的需求角度分析发现,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影响着经济发展速度及对监理行业的发展;二是站在供给的角度分析发现,建设行政体制改革将影响着以往不完整的市场化,在实现市场经济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部分国务院部委撤销建联合会或总公司后,监理企业和个人的资质管理,行业规范标准和市场监管等应该由住建部负责管理。实际上,工业项目建设监理行业的市场监管长期处于缺失状态。建设行政体制改革的实施,首先是要逐步解决和完善政策上、制度上及权利再分配的问题,即:确立监理体制的发展方向,建立与完善改革以后监理的各项管理规定与建设工程中关系、明确实施操作细则,如:哪些事情政府管、哪些交与社会管理,实现现代市场体系下的社会监管。
(六)对工程监理行业诚信体系的影响
现有的诚信体系是建立在政府为主导的基础上,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立和完善监理行业的市场体系,是监理行业的必然趋势,价格放开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之路,企业优胜劣汰也是市场健康竞争的必然之路。关键在于如何制定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调整监督机制,建立监理企业和个人诚信评价的平台,披露监理企业和个人业绩信息,使监理行业逐步向健康的市场化进程迈进。
(七)市场化改革对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
监理制度的建立是符合我国建设领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制度设立初期加入更多的政府因素是有利于体制的建立,但发展到一定时期,就要为了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改善政府形象,不断弱化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过度直接干预,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09: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变对监理行业发展的影响
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最大的变动是政府审批的监理企业资质是否保留,监理企业的资质也仅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一张准入证明。如果取消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审批,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对企业法规上的要求,靠信誉赢得市场,同时,也会通过市场的自我净化,优胜劣汰,也给潜能监理企业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政府部门则应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宏观指导,尤其在市场的导向(包括国内、国外)的建设领域,同时,要建立建设项目的督查机制,及时发布信息,供社会监督。
若取消监理企业资质,将会引发监理行业市场选择思维的改变,建设投资方将会把评价监理企业的目光从企业资质、企业业绩转向服务团队的能力和业绩、服务人员的从业水平和经验上来,将会逐渐形成一个服务能力与质量看团队能力评价,管理水平看企业能力评价,信用能力看企业诚信评价的市场选择模式。市场基本运行规律不会改变,因此我们认为取消企业执业资质,对成熟的监理企业不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
随着监理行业市场化体系的逐步完善,目前现有的对企业资质的认定和划分,已不能与多元化的专业服务内容及多种形式的供需需求相匹配,取消企业资质将是大势所趋,服务质量与信誉才是根本,政府放权于行业协会,使行业协会在信用及企业评价方面可以有更多的发挥空间。
以往对于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审批,也是主要取决于注册监理人员的数量,若取消了企业资质,或企业资质不再与注册人员数量挂钩,那么现有的个人注册证书挂靠、买卖的现象将会消除,监理企业也不用再采取各种手段、投入大量的财力来维系注册人员的数量。个人执业注册和资质没有必要取消,只需还原其作用及意义,即作为能否胜任监理服务工作中某一特定岗位的依据。
四、工业部门监理企业应对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诉求和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准确定位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与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尽管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涉及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不同程度地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法律法规制定的时间不同、部门不同,没有形成体系完整、科学合理的监理法律责任界定标准,存在责任界定模糊,自由裁量权过大等弊端,有人认为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有人认为应是建设单位的代表,有人认为应代表政府。由于思想认识的不统一,使监理行业承担了来自各方面过多、过大的责任,如安全管理责任的不断扩大,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与监理制度的初衷定位相差越来越远。因此有必要在《建筑法》中对工程监理的功能定位予以修改和补充。同时要抓紧制订《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条例”的制订,对工程监理的定位、范围、内容以及社会监理和政府监管之间的职责关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工程监理执业人员管理等行业发展的困惑从法律层面给予重新梳理和界定,从而统一全国、地方和各行业对工程监理的认识,指导整个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目前,我国一些关于建设监理的专门法规,都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根据相关行业、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的,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局限性,有些带有行业、地方保护色彩,甚至部分条文还与国家有关监理的法律法规相矛盾。没有国家统管的建设监理专用法律法规,是建设监理条块分割、地方壁垒、市场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的根本原因,严重制约了建设监理健康发展。
(二)改革监理资质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监理队伍建设
1、逐步淡化企业资质,加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培养。现行的监理资质管理制度规定了专业人员配置和监理业绩的要求,但无法真是体现企业的实际水平。同类同等专业的工业建设项目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应该通过科学论证界定建设项目对监理企业的要求及专业人员的配置标准,由市场来决定建设项目的监理由谁承接,选择权交给市场、交给业主。监理企业不再用为资质申报而寻求挂靠,一定过渡期内,可保留现有企业的资质分级,但不作为承担业务的硬性要求。
淡化监理企业资质给企业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经过了三十年的市场拼搏历练,一批大牌工业监理企业已经成熟,具备了相当的市场竞争能力和业务实力,淡化监理企业资质给这些企业带来更大的经营空间;但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却是较大的冲击和契机,迫使他们从追求资质级别向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业务实力转变,从培养员工努力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向切实提高员工的素质和综合技术能力转变,继续教育从资格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而不能完成转变的企业则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从而使监理队伍走向良性健康发展。
2、改革监理人员资格审批制度,注重监理人才素质培养。为了解决目前工程监理队伍数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亟待改革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工程监理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选拔工程监理人才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报考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数在逐年下降。究其原因,除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收入水平较低、职业风险较大外,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是制约注册监理工程师队伍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推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至少要工作8年后才有资格报考监理工程师,远远超过同类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工作年限。更何况有的企业不再评定职称,使有些人员无法达到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
近期不能实行监理工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情况下,建议有关部门尽快调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和考试内容,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报考条件可参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报考条件,分不同学历设置工作年限要求,如对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而言,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项目管理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后即可报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而不再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限制。
调整报考条件后,考虑到各类执业资格人员之间的融通,并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工程监理行业,对于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或项目管理等相关业务超过一定年限的,可免试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部分科目,也可采取免试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部分科目的方法。
(三)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机制,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的工程监理市场
1、让市场在监理行业的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价格放开是一个核心问题。
关于价格放开问题,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必将会形成一个优质优价、低质低价的行业竞争状态,也必将提高行业综合服务水平,还会培育出一批综合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的优秀工程咨询企业,并会淘汰一批落后的企业。但从短期来看,若在无过渡政策保护的情况下放开价格,可能会导致短期的市场震荡、恶性竞争行为增多、企业运营风险增大等情况的出现。监理服务的内容不是由甲乙双方决定的,而是由格式条款约定的,价格放开后,如何避免价格松绑影响服务内容缩减或服务标准降低,也将是行业面对的问题。
价格放开,对于各级资质企业来说将在短期内共同面对定价标准缺失、恶性竞争对手增多等问题,但也会共同迎来以能力和服务占领市场、以实力和品牌重塑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发展机遇。价格放开还是一块试金石,能够从侧面看出政府、社会、建筑业以及建设单位(或是投资单位)对于监理的认同程度。
价格放开的表象虽然是拼价格,但其本质是让市场参与者们以能力和服务赢取市场。若要推行价格放开政策,作为行业协会应同政府、社会和相关行业一同对处于过渡期内的监理行业保驾护航。一要做好政策保障。二是要做好行业内政策宣传工作。三是要做好行业内的协调工作。
2、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是建立工程监理统一开放市场体系的主要障碍,应限制和逐步取消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的不合理规定和做法。规定地方政府不能强制提出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等不合理要求,取消地方上的监理备案制度和在当地注册分支机构等规定。
3、改革现行的监理市场准入制度,有利建立统一开放的工程监理市场。《建筑法》中明确提出:“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这也是监理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监理企业资质的设定为企业评价和市场选择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也为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在现行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
①多头资质管理情况严重,有多个部委分别有权管理审批颁发不同行业的监理资质,且各部委互不承认。造成监理企业要想在不同行业内承接工程,就得拿到不同的监理资质,企业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去申报或升级资质。
②企业要拿到相应的资质,必须满足资质条件中注册人员的人数要求。但是在注册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就只好找人挂证。
③资质审批程序复杂,审批效率低。
 楼主| 发表于 2014-8-21 09:4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此,改革现行的监理市场准入制度势在必行。建议:
①在上位法(《建筑法》)尚未修订的情况下,要着重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进一步简政放权,把能由地方或者行业管理的审批事项交由地方或者行业管理,或者是向行业协会购买服务,以利提高审批效率。
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牵头组织清理多头资质管理的乱象,打破部门和行业垄断,促进监理企业公平、公正的竞争。
③与国际惯例接轨,逐步取消企业资质,强化个人从业资格,推动建立国际通行的以个人从业资格为主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四)规范市场行为,引导市场原则,加强工程监理的市场化建设
针对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技术特点,提出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监理市场行为的制度,引导工业项目建设监理市场原则,推进工程监理的市场化建设。
1、 规范工业项目建设监理市场行为。建设(投资)、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是工程建设市场的主体。长期以来,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依法管理工程建设市场,少有对建设(投资)单位市场行为的监管和规范。
①规范建设监理的招标和合同要约。住建部发布了建设监理合同范本未能全面反映工业建设项目的管理特点和合同要约,应结合各专业特点进行适当的修订。赋予建设(投资)单位足够的自主选择权,不应以资质等级为首选、必选条件,而应以企业工程业绩经验、履约能力。
②规范监理企业的履约行为。监理企业应仔细研读监理委托合同文本,深刻了解研究将承担监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技术特点、合同管理风险等问题,认真制订监理措施,合理配置有经验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提出合理报价。行业协会受建设(投资)单位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对监理企业的履约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和指导。
2、引导工业项目建设监理市场原则。引导监理企业的市场经营原则,倡导公平竞争,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合理收费,信守合同。引导监理企业诚信经营,推广宣传诚信的典范,鼓励监理企业成为建设单位的好伙伴、好管家、好顾问。让现场执行人员熟知合同条款,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恪守职责。
3、 科学合理地制定监理取费参考价。监理人员以智力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在劳动力工资涨幅不断增加、物价水平不断增加的同时,监理服务的内容和责任逐渐增多,监理单位的工作量大大增加,监理人员的责任被扩大,而监理取费标准明显过低,反映出监理人员的责、权、利不匹配,影响了监理队伍和监理企业的稳定。我们认为:
①坚持提高监理取费应是不变的方向。以670号文件为基础,根据建设投资方采购服务范围的需求,适当提高服务取费率、基准价。
②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制定按监理企业等级(综合、甲级、乙级………)、企业资信等情况发布取费的参考价,以充分体现不同级别的企业其品牌、实力价值。③研究按人力资源投入及管理费的取费方式。目前在监理招标中,监理报价已不作为竞标条件,评审的主要内容是监理大纲,但同等资质的大纲中的各种监理措施相差无几,投入的监理设施更是基本一致,其他商务条件、贯标情况、财务资信等也基本相同,几乎没有竞争的空间,可以说竞争的核心就是各企业所投入的人力资源,即监理部的构成,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业绩、基本条件,各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资格、职称、年龄等。目前的建筑市场已经具备了按人力资源投入计取监理费的环境。
4、净化行业整体环境,取消条块分割、地方壁垒,推进工程监理市场法制化建设。针对当前监理市场的行业垄断、条块分割、地方保护、暗箱操作等情况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方面,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建立一套较为科学的监管制度,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监理市场的形成。另一方面,不断完善现行监理行业资质资格的相关规定,避免资质资格管理分割、资质分级过多、资格分类不合理、审批条件过于刻板、监管方式不尽合理等问题。
目前存在部门、行业把持权利,重复设置资质准入的问题比较突出,这种人为将资质分解,进行行业垄断的行为对监理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造成了较大影响。因此亟待净化行业整体环境,取消条块分割、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将准入条件、审批过程等管理环节引入科学化、法制化的轨道。
5、加强监理企业自身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工程监理单位向项目管理公司发展。工程监理企业在选择、制定发展战略时,应确立以客户价值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建立发现重要目标客户并提供高效服务的机制,进而提高其核心竞争力。同时要从树立“系统创新”思维的理念;创建学习型组织;提升创新增值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要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通过“选才”、“育才”、“留才”和“激才”,优化人才结构,形成本企业核心骨干队伍,强化继续教育,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建立多层次激励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实现顾客价值,提高工程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网络技术为支撑的知识管理基础平台,建立和健全知识管理系统中的共享与创新机制,培育“知识共享”的企业文化和学习型企业。积极探索和研究高科技手段在监理工作中的应用和有效的监理方式,改变工程监理在技术服务过程中呈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不正常现象,真正体现以知识和技术为先导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企业特点。
鼓励有条件的大型工程监理单位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增强综合实力,朝着“做大、做强、做新”的目标,向项目管理公司转型发展。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其自身的专业技术、工程经验和项目管理能力代表业主组织和管理整个建设项目,开展“交钥匙”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业务(PMC)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业务(PM)模式。
6、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程监理监管体系。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是保障监理市场良性发展的重要机制,也是监理行业市场化深入改革的必要条件。诚信体系包括行业行为标准、行业信用记录、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参与者信用披露等四个部分。建立诚信体系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规章,设立行业市场行为标准,使企业在信用体系中有法可律、有章可循,在“法”“律”的刚性框架下,使企业必须自律。(2)建立行业内监理企业和企业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使其信用记录公开化。同时实施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即监理咨询企业职业责任险,施工企业工程履约担保制度),有利于加强对违法、违约行为的制约和处罚,促使建筑市场中的各方主体慎重履行自己的职责。(3)在行业内部设立荣誉平台和暴光平台,对本行业内部发生的典型事迹通过荣誉平台表扬,对发生严重监理责任事故者在本行业协会内曝光、通报,建立企业、人员和项目的信息库,并实现市场信息系统与政府信息系统的实时对接,通过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健全工程监理监管体系,促进工程监理制度的健康发展。
7、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行业协会是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同时又是政府部门与工程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1)加强行业调查和理论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法规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及标准当好参谋和助手。(2)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工程监理技术进步,提供人才培养、培训服务,为工程监理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优质的相关服务。(3)健全行业自律机制,为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作用。
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和研究成果,继续把工业部门课题研究好,更好地指导监理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发表于 2014-10-2 08: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理应该具有独立性,不应当受到业主或者建设方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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