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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 14: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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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一 质量方针
规范施工,建优质工程;诚信履约,让用户满意;持续改进,创行业一流。
二 质量目标
一、 建精品工程,。
二、 顾客意见、建议、抱怨处理率达到100%,接受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 建立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四、 采用PDCA循环达到持续改进。本行业新管理技术、施工技术、新工艺的应用率达到95%。
三 安装质量目标
(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2)单位工程优良率≥96%;
(3)受监焊口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96%;
(4)锅炉水压试验、汽机扣盖、厂用电带电、锅炉点火、汽机冲转、发电机并网一次成功;
(5)炉顶密封、机炉本体及管道保温外面整齐美观
(6)168小时试运结束机组移交生产时,设备及烟、风、煤、粉、灰、油、汽、水系统无“跑、冒、滴、漏”现象,消除质量通病
(7)168小时试运期间机组平均负荷率>95%,满负荷启动试运次数<3次,高加投入率≥98%
(8)汽轮发电机组振动,瓦振≤0.03mm,轴振≤0.076mm;
(9)汽机真空严密性≤0.4 kpa/min;
(11)电气自动投入率100%,电气保护投入率100%,电气仪表投入率达100%
(12)热工自动装置投入率:90%;
(13)保护装置投入率:100%;
(14)避免一般设备、施工质量事故,消灭重大设备、施工质量事故
(15)彻底消除一切质量通病;
四 质量保证体系
本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以项目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质量监督体系,使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活动达到上下衔接,横向协调,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又能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工程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见《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平顶山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及保证措施》。
五 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和依据
(1) 施工图及有关设计文件,设计变更。
(2)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有关规定和办法。
(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
(5)《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6)主管部门对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补充规定和解释说明。
(7)主管局批准的工程技术标准。
(8)经业主、监理单位审定批准的《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
六 质量工作思路
以实现“立足达标投产为总目标,全面深入贯彻质量保证标准,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严格工序交接;持续开展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技能,彻底消除质量通病;加强制度建设,加大质量考核力度,规范质量管理行为;优化施工方案,加强施工工艺纪录,确保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要求;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重点强化过程控制;倡导“质量在我心中,精品在我手中”的主人翁精神。确保达标,全面创优。
七 质量管理十不准
§ 开工申请报告没有审批不准开工。
§ 计量、检验设施没有有效检验合格证不准使用。
§ 原材料不合格或材质不明确不准使用。
§ 没有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不准搅拌。
§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质量通病不消除不准验收。
§ 技术资料不合格不准移交。
§ 成品没有保护措施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 档案、资料不合格不准移交。
§ 不合格品不准计算工程量。
八 质量检查和验收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为班组自检,工程师复检和专业主管验收三级,对《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中划定的四级验收项目,由专业主管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并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验收。
(1)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应立即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作好原始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由班组向工程师申请复检。班组自检的原始记录由班组技术员整理,在整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擅自改动原始记录数据。
(2)工程师复检:工程师接到班组验收申请后,立即组织班组技术员、对班组提交的自检记录进行现场全数复检,确认无误后向专业主管申请验收。
(3)项目部质量验收:生产管理部门各专业主管接到工程师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检资料进行核查,然后组织进行现场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当场签字认可,对《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中的四级验收项目,由专业主管向监理公司提交验收申请,并负责联系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专业主管质量验收分为项目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两类:
a 项目验收:分项工程完工或关键工序、重要项目施工完后,由工程师提交检查资料报专业主管验收。对于三级验收项目,由工程师自评等级,专业主管核定等级并签字认可,对四级验收项目,由监理公司核定等级并签字认可。工程未经验收,不作为竣工。
b 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经工程师自检合格后,将验收申请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一并提交专业主管,专业主管验收合格后再向监理公司申请验收检查,检查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工程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由专业主管负责编制,交业主和监理公司审定批准后严格执行,对多工种连续施工的项目应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对外委加工配制品的质量由加工厂作出检查,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交委托部门或使用部门验收,加工配制厂应及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记录,不合格不交货。专业主管参与所有加工配制品的监督检查。
九 工程材料管理及追踪
材料质量是全面质量管理的第一环,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保证质量的优良,必须建立健全材料管理及追踪制度
(1)材料科对材料的采购、检验、进库、发放要进行登记建档。
(2)材料科所购进的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对无证材料或质量信不过的材料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建立材料进出库台帐,对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委托试验室进行抽样复检。
(4)对材料的发放,必须填写质量跟踪卡,对各施工队(工地班组)使用的数量、型号、批数、厂家,必须在跟踪卡上明确标识。
(5)对业主提供的材料,材料科若认为不合格或无材质证明,可拒绝领用。
(6)建立材料进库,发放等规章制度,对所发出的材料应有明细表。
(7)库房及现场堆放的各种设备、材料必须作出明确的标示;标示上应有:名称、规格、数量、材质、厂家等信息。相邻堆放的钢材应有三个级差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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