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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交叉施工安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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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9 09:0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交叉施工安全保障协议














2007年4月4日发布                     2007年4月5日实施
北京电建山西运电工程项目经理部

交叉施工安全保障协议

交叉施工方:                  
交叉施工方:                  
协议签订目的
        为严格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三不伤害”管理规定,提高交叉施工单位(专业工地)间的安全文明施工信息交流,及时、到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措施,保障交叉施工各单位、专业工地人身、设备安全和现场文明形象,经过交叉施工双方协商认可,签订本交叉施工安全保障协议。
协议适用单位
        本协议适用于存在交叉施工物体打击、伤害风险的高处、低处以及平行交叉施工作业双方。
协议双方权力与义务
        高处方(以下简称甲方)权力、义务、责任
1.1.从物体打击伤害危险源存在处所角度,高处施工作业面是可能形成对低处作业现场构成物体打击伤害至害物形成场所。因此高处作业方在本着对低处现场施工、管理、检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角度有权力要求低处作业方完善预防打击隔离措施或更换作业地点;但是,如果更换施工场所直接影响施工进展或无法施工时,高处方不得强行要求低处方更换作业场所。
1.2.高处方短时间内如果从事大型设备、结构吊装;脚手架、模板以及其他设施拆除、首次设备带电或试运转;危险性试验、金属探伤时,有权力要求低处方暂时停止垂直下方进行的施工并且撤离所有人员。但高处方必须明确告知低处方拆除作业的准确地点、拆除结束时间;如果在告知时间内没有完成拆除施工时,必须在拆除施工原告知结束时间1小时再行告知低处方,否则,因物体打击导致的一切损失和事故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1.3.在长期处于交叉施工状态的高处施工场所,高处方必须采取必须的物体打击隔离措施,措施必须符合安全隔离要求,另外在高处作业面内部不得临边浮放工器具、设备、构件、建筑安装材料等,临时放置的以上物资必须有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1.4.高处方在高处施工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进行现场垃圾、余料清理,及时消除坠落物产生源头。
1.5.高处方高处临时预存的设备、结构、管道、材料必须严格坚持三天用完、装完和就位管理规定,严禁超量长期预存。
1.6.高处方在高处从事的电焊、切割 、吹扫、刷漆施工,必须设置火花、炽热氧化铁、沉渣、油漆下坠伤人或导致火灾发生隔离设施。
1.7.高处方现场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负责以上条款落实情况,另外现场施工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有义务及时提醒低处方施工、管理、检查人员注意坠落打击风险,有权力要求低处方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
1.8.高处方现场施工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监察人员必须本着“不伤害他人”的角度落实防护设施、信息交流和合理劝告,严禁野蛮施工,不顾他人人身安全或设备安全行为发生。
2.低处方权力、义务、责任
2.1. 低处方施工过程及施工作业面从安全角度处于被动受害状态。但是在高处方从事危险作业、拆除施工时,一旦接到劝告或者危险通知,必须本着“不被他人伤害”角度合理安排施工位置和施工时间。
2.2. 低处方接到高处方通知必须及时反馈施工内容和能否改变作业时间或者作业位置,能与不能必须及时反馈高处方,以便高处方决定是否进行相关作业;一旦答应了高处方要求,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和作业地点协商,如果违背协商私自恢复危险位置施工或者不到时间急于抢工,因而导致人身伤害、设备毁坏事故时,低处方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和损失。
2.3.正常施工状态下,低处方对于高处方在不经协商、不落实告知进行的危险作业、拆除施工有权进行劝阻,高处方接到劝阻后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重新明确危险作业时间、区域,待低处方人员变换作业位置、时间或完善隔离措施后,方可恢复危险施工、拆除作业。
2.4. 低处方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对高处方的作业危险程度、危险状态持续时间进行准确了解,以便正确组织、指挥作业人员合理避让,适时恢复,另外必须对现场所有人员安全保护用品使用、必须的保护设施、隔离设施设置全面负责。主动创造最为安全的施工环境。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交叉作业形成开始至交叉作业结束为止。
必须落实“告知避让”的危险施工范围
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
模板拆除施工;
重大设备、结构吊装就位
垂直上方进行的电焊、切割作业
安全距离不足状态下进行的金属探伤
垂直上方进行的吹扫、油漆施工
垂直上方进行的大清理施工
其他能够直接构成严重伤害的作业活动。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交叉施工方  (盖章):            

        现场负责人  (签字):            

        交叉施工方  (盖章):           

        现场负责人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发表于 2012-6-19 15: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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